番外:猫崽误会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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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的起因,是一窝刚睁眼的猫崽。
赞达尔在学院后巷的杂物堆里发现它们的时候,母猫不在。
五只,毛茸茸的,蜷缩在一起,眼睛刚睁开一条缝,蓝色的,灰的,还有一只顏色极浅,几乎透明。
它们发出细碎的、像被掐住喉咙的叫声,在昏暗的角落里像一小团正在发抖的光。
赞达尔蹲下来,伸出手指,轻轻碰了碰最近的那只——灰色,额头有一小撮白毛。
猫崽的嘴立刻凑上来,含住他的指尖,开始吮吸。
没有奶,但它吸得很认真,像是在努力把什么活下去的希望从这根陌生的手指里吸出来。
赞达尔的心被击中了。
他必须让墨尔斯看看这个。
此乃绝世萌物。
赞达尔是学院里唯一一个追著墨尔斯跑的人。
不是“追求”的追,是“追逐”的追。
墨尔斯在前面走,赞达尔在后面跟;墨尔斯在前面躲,赞达尔在后面找;墨尔斯在前面把门关上,赞达尔在门外敲门。
从十二岁到如今,赞达尔追了墨尔斯很多年。
他追著墨尔斯问问题,追著墨尔斯分享新发现,追著墨尔斯说“你看这个”“你听我说”“你知不知道”。
墨尔斯每次都说“不感兴趣”,然后走得更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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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赞达尔没有放弃。
因为墨尔斯虽然嘴上说“不感兴趣”,但他每次都会听。
听完了说“无聊”,然后转身走。
但他听了。
赞达尔知道。
他知道墨尔斯不是真的“不感兴趣”,只是不知道该怎么“感兴趣”。
所以这一次,赞达尔决定换一种方式。不说了,直接看。
他小心翼翼地把那只灰色猫崽捧在手心里,猫崽很小,小到可以躺在他掌心,像一团被遗忘在角落里的旧抹布。
它还在叫,还在发抖,还在试图从他手指里吸出什么不存在的奶。
赞达尔用另一只手轻轻盖住它,挡住风,然后开始跑。
他走过走廊,走过庭院,跑过那棵据说种了三百年的银杏树。
墨尔斯在图书馆。
赞达尔推开图书馆的门,气喘吁吁,额头上全是汗,头髮被风吹得乱七八糟。
他的样子太狼狈了,狼狈到管理员阿姨站起来,以为出了什么大事。
他没有理她,径直朝那个角落走去。
墨尔斯正低头看书。
他听见脚步声,没有抬头。
“赞达尔。出去。”
声音很平,像在念一段早已背熟的课文。
赞达尔没有出去,他把手伸到墨尔斯面前,摊开掌心。
“你看。”
他的声音还带著跑完步的喘息,但眼睛是亮的,像两颗被点燃的星星。
墨尔斯抬起头。
他看见赞达尔的脸——红扑扑的,汗津津的,眼睛亮得不像话。
他看见赞达尔的手——还在发抖,不知道是跑的还是激动的。
然后他看见赞达尔掌心里的东西。
灰色的,毛茸茸的,蜷缩著的,正在叫的——刚睁眼的猫崽。
墨尔斯的脸瞬间变了。
不是“乱变”,是那种“我的身体已经不听我使唤了”的变。
他的瞳孔猛地收缩,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;他的嘴唇开始发抖,不是冷,是那种“我想尖叫但我叫不出来”的抖;他的后背撞上椅背,椅子发出一声刺耳的摩擦声。
赞达尔愣住了。
“墨尔斯”
他往前迈了一步。
墨尔斯往后缩了一下,像一只被逼到墙角的猫。
不对,他现在才是那个被猫逼到墙角的人。
“拿开。”
墨尔斯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,沙哑,破碎,像一台老旧的收音机在杂音中艰难地调出清晰的频道。
赞达尔没有拿开,他困惑地看著墨尔斯,又看著自己掌心里的猫崽。
“怎么了它很可爱啊。”
他往前迈了一步。
墨尔斯从椅子上弹起来。
赞达尔第一次看见墨尔斯跑。
不是“走”,不是“快走”,是“跑”。
他撞开椅子,撞开桌子,撞开一个正在书架前找书的倒霉同学,朝门口衝去。
赞达尔愣了一秒,然后追上去。
於是,学院里出现了一幕奇景。
一个金髮少年在前面跑,跑得飞快,快得像一只被猎犬追赶的兔子。
一个棕发少年在后面追,追得也很快,但手里捧著一只猫崽,姿势彆扭,像捧著一个隨时会碎掉的瓷器。
他一边跑一边喊:“墨尔斯!你等等!它就是一只猫!它不会咬你!”
墨尔斯没有等等。
他跑得更快了。
他们跑过走廊,跑过庭院,跑过那棵银杏树。
风吹起他们的头髮,阳光在他们身上跳跃,像两个正在被时间追赶的孩子。
学生们纷纷驻足,看著这一幕,脸上浮现出各种复杂的表情。
“那是赞达尔学长吧他在追谁”
“墨尔斯学长就是那个从来不跟人说话的”
“天哪,赞达尔学长手里拿的是什么猫”
“他拿著猫追墨尔斯学长这是什么操作”
“你懂什么,这叫浪漫。”
一个女生双手捧脸,眼睛发亮。
“拿著对方害怕的东西追对方这哪里浪漫了”
“你不懂,这叫『我偏要勉强』。”
墨尔斯听不见这些议论。
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,太快了,快到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。
他只能听见赞达尔的脚步声,太近了,近到像踩在他后背上。
他只能听见那只猫崽的叫声,太细了,细到像一根针,扎进他耳朵里,扎进他脑子里,扎进他那些被深埋的、不敢触碰的记忆里。
他想起很久以前,他也是这样跑。
但那时候他跑得没有这么快,因为他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。
那时候他还不知道“害怕”是什么。
那时候他走路不看路,脚抬得不够高,踩下去的时候听见一声很轻的、像气泡破裂的声音。
他低头,看见一窝刚出生的猫崽。五只,不,四只。
有一只在他脚下,已经不会动了。
剩下的四只还在叫,还在爬,还在试图找到那个再也不会回来的母亲。
他站在原地,看著自己的脚,看了很久。
然后他转身走了。
不是“不感兴趣”,是“不知道该怎么办”。
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些还在叫的生命,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只被他踩死的猫崽,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。
从那以后,他再也不敢看那些过於小的、刚出生不久的动物。
不是“討厌”,是“怕”。
怕自己再踩到它们,怕自己再听见那种气泡破裂的声音,怕自己再站在原地、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墨尔斯跑出图书馆,跑出庭院,跑出学院大门。
他跑进一条小巷,拐了几个弯,翻过一堵矮墙,钻进一个只够一个人侧身通过的窄缝。
他蹲在那里,大口大口地喘气。
他的后背全是汗,他的腿在发抖,他的心臟像一台过载的机器。
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跑。
他可以躲,可以用“隱秘”让自己消失,可以站在原地、用那种“不感兴趣”的表情让赞达尔自己离开。
但他没有。他跑了。
像很久以前那样,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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