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终归处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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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在六楼之五住了三天。
说是“住”,其实比较像“占地盘”。这间六坪大的套房四十二年没住人,灰麈厚到可以用手指在上面写字。嘉宏拿了一条旧毛巾,沾了水,跪在地上一点一点地擦磨石子地砖。擦到第三块的时候,毛巾上的水就黑得像墨汁了。他拧干,水从指缝间流下来,流进洗手台的排水孔,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,像是什么东西在喉咙里吞咽。
秀秀负责擦书桌和那台老旧的CRT萤幕。她用纸巾蘸了酒精,一点一点地擦掉萤幕玻璃上的灰麈。萤幕表面有一层淡淡的、像油膜一样的东西,擦了很久才擦掉。酒精挥发的气味在房间里弥漫开来,混合着磨石子地砖潮湿的霉味,和窗外飘进来的、早餐店的油烟味。
“你以前用这台电脑都在干嘛?”秀秀问。她正用一根棉花棒清理键盘缝隙里的灰麈,动作很慢,很仔细,像是在做一种精密的外科手术。
“打游戏啊。天堂。石器时代。CS。”嘉宏把毛巾扔进水桶里,水桶里的水已经黑到看不到桶底了,“你呢?你以前用电脑干嘛?”
“我没有电脑。我家穷。我都是用学校的。”
“你们学校的电脑能干嘛?”
“打新接龙。踩地雷。”秀秀抬起头,用一种“你是不是在嘲笑我”的眼神看着他,“怎样?不行喔?”
“没有没有。新接龙很好玩。踩地雷也很好玩。”嘉宏憋着笑,但嘴角还是歪了。
“你在笑。”
“我没有。”
“你有。你的嘴角在抽筋。”
“那是我颜面神经失调。”
“你1984年的时候没有颜面神经失调。”
“1984年是1984年,现在是现在。四十二年了,我老了啊。老了就会颜面神经失调。”
秀秀把棉花棒扔进垃圾桶,站起来,双手叉腰,居高临下地看着跪在地上的嘉宏。“你几岁?”
“二十五。”
“二十五岁叫老?那我二十三岁叫什麽?婴儿?”
“你是阿嬷。你自己说的。”
秀秀拿起桌上那罐酒精,作势要往嘉宏头上倒。嘉宏赶紧举起双手投降,“我错了我错了!你不是阿嬷!你是二十三岁的青春美少女!全台北最漂亮的那种!”
秀秀把酒精放下,哼了一声。“这还差不多。”
嘉宏继续擦地。擦到床底下的时候,他摸到了一样东西。一个纸箱,不大,大概三十公分见方,外面包着一层透明塑胶袋。塑胶袋已经变黄发脆,一碰就碎成碎片,像秋天的落叶一样从纸箱上剥落下来。他把纸箱从床底下拖出来,打开。
纸箱里面装的是他的过去。
不是“复制品陈嘉宏”的过去,而是“原版陈嘉宏”的过去——1984年以前的他。那个在时代大饭店六楼之五住了两年的、二十三岁的、刚从部队退伍的、在台北一家贸易公司当业务助理的陈嘉宏。
纸箱里有几本存摺,封面上的字已经模糊了,但数字还看得清楚。最后一笔存款是1984年5月27日,存入三千二百元。那是他领的薪水。他本来打算用那笔钱,带秀秀去吃一顿好的——那家她一直想去的、在中山北路的西餐厅,听说牛排很好吃,还有现场演奏的钢琴。
纸箱里还有几卷录音带。他没有录音机,但他认得那些录音带上的字迹。秀秀写的。每一卷录音带的标签上都写着日期和歌名。1983年10月12日——《月亮代表我的心》。1983年12月25日——《最後一夜》。1984年2月14日——《我只在乎你》。那些录音带是她从台中寄给他的。她在每一卷录音带的最後都会录一段话,有时候是“阿宏,我好想你”,有时候是“阿宏,你什麽时候来台中看我”,有时候是一长串的、像在念经一样的“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要熬夜不要抽太多菸”。
纸箱的最底下,是一封信。
信封是粉红色的,边缘有爱心的图案,那种在书局买的、一叠十张的那种信纸。信封上写着「陈嘉宏收」,字迹娟秀,是秀秀的字。信封没有封口,信纸就塞在里面,露出来一小截,纸张已经泛黄发脆,边缘有褐色的霉斑。
嘉宏抽出信纸,展开。
「阿宏: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三十七封信。前面三十六封你都没回,但我还是要写。因为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。我们上次见面是过年的时候,你回台中,我们去看了电影,你还记得吗?你看电影看到一半睡着了,还打呼,我旁边那个阿姨一直在看你,我觉得好丢脸。但你睡着的样子很好看。你的睫毛好长,比我的还长。我嫉妒你。下次见面我要拔你的睫毛。你什麽时候来台中?你上次说四月要来,四月过了,你没来。你说五月要来,五月到了,你会来吗?我每天都在等。秀秀。1984年5月1日。」
嘉宏把信纸折好,放回信封里。他把信封贴在胸口,闭上眼睛。他感觉到信封里的纸张透过衣服,贴在他的皮肤上。纸张是粗糙的,带着一股淡淡的霉味,但在霉味底下,还有一种更淡的、几乎闻不到的味道——那是秀秀用的香水。1984年,她在台中火车站附近的屈臣氏买的,一瓶三百多块,她说那是她这辈子买过最贵的东西,味道是茉莉花的,甜甜的,带一点点酸。
他睁开眼睛。秀秀站在他面前,手里拿着那罐酒精,但她的姿势不是要倒酒精的姿势了。她把酒精放在地上,蹲下来,看着嘉宏手里那封信。
“你找到了。”她说。
“嗯。”
“你看了吗?”
“看了。”
“上面写什麽?”
“你自己写的你不记得?”
秀秀想了想,摇摇头。“不太记得了。那麽久了。四十二年欸。我只记得我写了很多封。但你一封都没回。”
“因为我没有收到。”嘉宏说,“你寄到哪里?”
“时代大饭店六楼之五啊。”
“我没有收到。一封信都没有。”
秀秀愣住了。她的嘴唇动了几下,像是在算什麽。然後她的脸色变了——不是害怕,不是悲伤,而是一种“我终於懂了”的表情。
“管理员。”她说。
“什麽?”
“大厅的管理员。那个老头。戴眼镜的那个。每次我经过大厅,他都盯着我看,那种眼神很讨厌。他一定把我的信拦下来了。他不想让你的信被收到。”秀秀的声音在发抖,不是害怕,是愤怒,“那个死老头。他死了没有?”
“应该死了吧。1984年的时候他就很老了。”
“最好死了。死了也要下地狱。拔舌头的那种地狱。”秀秀咬牙切齿地说,“偷看别人的信已经很过分了,还拦截。他知不知道那些信我等了多久才写出来?一封要写一个礼拜!写了又撕、撕了又写,写到手抽筋!结果全部被他拿去——不知道拿去干嘛。搞不好拿去当卫生纸了。”
嘉宏看着秀秀那张气鼓鼓的脸,突然觉得很想笑。但他忍住了。因为他知道秀秀是真的在生气。她生气的时候眉毛会皱在一起,鼻翼会微微张开,嘴唇会抿成一条线,整张脸看起来像一只炸毛的猫。很可爱。但他不能说。如果他说了“你好可爱”,她会更生气。
“算了,”嘉宏说,“都过去了。我们现在在一起了。那些信不重要了。”
“重要。”秀秀说,“那是我写的。每一封都是我的心血。就像你画的画一样——你以前不是会画画吗?你画过一张我的肖像,用铅笔画的,画得很像。如果有人把那张画丢掉了,你会不生气吗?”
嘉宏想了想。他确实画过一张秀秀的肖像。用2B铅笔画的,画了整整一个下午,画到手指都是铅笔灰。那张画後来不见了。他以为是自己弄丢了,难过了很久。现在想起来,大概也是那个管理员干的。
“好,我们去找那个管理员算帐。”嘉宏说。
“他死了。”
“那就去找他的鬼魂算帐。”
秀秀看了他一眼,嘴角慢慢地上扬。“你认真的?”
“认真的。”
“你要为了我,去跟一个鬼魂吵架?”
“不是吵架。是理论。偷看别人的信是不对的。就算是管理员也不行。”
秀秀笑了。她笑的时候,整间房间好像亮了一点。不是灯光的亮,不是阳光的亮,而是一种从她身体里面散发出来的、像萤火虫一样的、淡淡的光。那是她魂魄的能量,是她在暗河底部待了四十二年之後,带出来的那一点点残余的光。
“算了,”她说,“我不想再看到那张脸了。我们不要去找他了。我们留在这里。把房间整理好。然後去买菜。晚上煮饭。你煮。”
“为什麽是我煮?”
“因为我不会煮。”
“你1984年的时候不是说你会煮吗?”
“我骗你的。”
嘉宏张了张嘴,又闭上了。他看着秀秀那张理直气壮的脸,想了三秒,说了一句:“那你会什麽?”
“我会吃。”
“就这样?”
“就这样。我会吃。而且我吃很多。你要养我。”
嘉宏沉默了片刻。然後他伸出手,握住了秀秀的手。她的手是温暖的——不是那种“正常人”的温暖,而是比正常人的体温低一点点、但刚刚好的温暖。像秋天傍晚的风,凉凉的,但不会让你冷。
“好,”他说,“我养你。”
他们花了三天把房间整理好。第一天擦地板、擦窗户、换床单。第二天去附近的五金行买了一组新的窗帘——不是米白色的了,是浅蓝色的,上面有白色的小花。秀秀挑的。她说米白色太无聊了,浅蓝色比较有“家”的感觉。第三天他们去全联买了一堆日用品——洗发精、沐浴乳、牙膏、卫生纸、洗碗精、菜瓜布、还有一包看起来很好吃的韩国泡面。
结帐的时候,嘉宏掏出林志远的信用卡。那张卡是林志远上个月办的,额度五万。他借来“应急”的时候,林志远说“你刷多少就还多少,不要给我刷爆”。嘉宏刷了一千三百二十七元。他想,反正林志远欠他的蛋饼钱也不只这些。
走出全联的时候,秀秀提着一袋卫生纸,嘉宏提着其他所有的东西。阳光很好,秋天的台北,天空很蓝,云很少,新生高架桥上的车流很顺畅。他们走回昭和大厦,走进一楼大厅,走过那面全身镜。
镜子里映出两个人的倒影——一个穿橘色外送制服的男生,提着好几个塑胶袋;一个穿白色洋装的女生,提着一袋卫生纸。他们看起来像一对刚从超市采买回来的普通情侣。
没有人看得出来他们已经死了。
没有人需要看得出来。
他们回到六楼之五,把东西归位。洗发精放在浴室,沐浴乳放在浴缸旁边,牙膏和牙刷放在洗手台上的杯子里——嘉宏的牙刷是蓝色的,秀秀的是粉红色的。卫生纸放在床头柜上,因为秀秀说她睡觉的时候会流口水,需要随手抽得到卫生纸。韩国泡面放在书桌上,因为房间里没有厨房,也没有柜子。
“晚上吃泡面?”秀秀问。
“嗯。加一颗蛋。”
“你有蛋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加什麽?”
“加……加开水啊。泡面本来就要加开水。”
“我说的是加料。你没有蛋,没有青菜,没有肉,只有泡面。这样很空虚欸。”
嘉宏想了想,从塑胶袋里掏出一包东西。“我有这个。”
秀秀接过来一看——是一包小香肠。热狗的那种小香肠,红色的,一根一根的,真空包装。
“你买这个干嘛?”
“加在泡面里啊。小香肠泡面。你没吃过吧?”
“我没吃过。听起来很恶心。”
“吃过才知道。说不定很好吃。”
秀秀看着那包小香肠,脸上写满了怀疑。但她没有再反对。她把小香肠放在书桌上,转身去浴室洗手。水龙头打开,水流出来的时候还是浑浊的,带着铁锈的颜色。她等了十几秒,水才变清。
“阿宏,我们要不要找人来修水管?”
“找谁?水电工吗?”
“对啊。这个水这麽脏,不能喝。”
“我们不用喝水。”
“不用喝也要洗澡啊。你要用铁锈水洗澡吗?”
嘉宏想了想那个画面——他站在莲蓬头的螃蟹。他觉得那个画面很好笑,但秀秀的表情很认真,所以他没有笑。
“好,我明天找水电工。”
“你有钱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怎麽找?”
“用林志远的信用卡刷。”
“林志远知道吗?”
“不知道。”
秀秀关掉水龙头,用毛巾擦乾手,走出浴室。她站在嘉宏面前,双手抱胸,用一种“你是认真的吗”的眼神看着他。
“你一直在偷刷林志远的卡。”
“没有一直。就几次。”
“几次?”
“……七次。”
“七次还不多?”
“加这次第八次。”
秀秀叹了一口气。“林志远上辈子一定欠你很多钱。”
“他欠我蛋饼钱。三百块。加利息四十二年。算下来大概好几万。”
“你确定他欠你?不是你欠他?”
嘉宏想了想。他欠林志远的,确实比林志远欠他的多。但他不想承认。因为如果他承认了,他就不能继续刷林志远的卡了。
“我们不要讨论这个了,”他说,“先煮泡面。我饿了。”
“你会饿?”
“会啊。我会饿。我会累。我会想睡觉。我会想上厕所。我除了不会死之外,跟正常人一模一样。”
“你确定你不会死?”
嘉宏停了一下。他没有想过这个问题。河眼关闭了,他的复制体身体没有消失,秀秀的魂魄也没有消散。他们还在这里,还在呼吸,还在心跳。但他们到底是什麽?是活人?是死人?是某种介於两者之间的、这个世界没有定义的存在?
他不知道。
“我不知道,”他很诚实地说,“但我们先煮泡面好不好?”
秀秀看着他,看了几秒。然後她笑了。“好。先煮泡面。死了也要吃泡面。”
他们用热水壶烧了开水。热水壶是嘉宏从士林带过来的,白色的,用了三年,底部有一层厚厚的水垢。插上电之後,热水壶发出嗡嗡的声音,像一只蜜蜂在房间里飞。水滚了,开关跳起来,发出“咔”的一声。
嘉宏把泡面的盖子撕开一半,把调味包倒进去,倒入热水,盖上盖子。然後他撕开小香肠的包装,把八根小香肠倒进一个碗里。小香肠是熟的,不需要煮,但他觉得放在泡面汤里泡一下会比较好吃。
“三分钟。”他说。
“你怎麽知道三分钟?”
“包装上写的。”
“包装上写的是‘建议冲泡三分钟’。但你可以自己决定要泡多久。有人喜欢吃硬的,泡两分钟。有人喜欢吃软的,泡五分钟。”
“你喜欢吃硬的还是软的?”
“我喜欢吃你煮的。”
嘉宏转头看着秀秀。秀秀的脸上没有“我在撩你”的表情,只有一种很平静的、很自然的、像在说“今天天气很好”的表情。她不是在撩他。她是真的这麽觉得。
嘉宏觉得自己的心脏跳了一下。不是心脏病发作的那种跳,而是那种——像有人在他的胸腔里放了一颗跳跳糖,噗噗噗地跳个不停。
泡面泡好了。他把盖子掀开,蒸气往上冲,带着牛肉汤的香味和面条的硷味。他把小香肠放进去,用叉子搅了搅。小香肠在热汤里翻滚,红色的外皮在灯光下反着光,看起来像一截截的小手指。
秀秀接过泡面,用叉子卷起一团面条,吹了吹,放进嘴里。她的眼睛亮了起来。
“好吃。”
“真的?”
“真的。小香肠加泡面,意外的搭。”
“我就说吧。”嘉宏也给自己泡了一碗。他没有加小香肠——八根小香肠全给了秀秀。他坐在书桌前,秀秀坐在床上,两个人隔着三公尺的距离,吃着泡面,喝着汤,偶尔抬头看对方一眼,笑一下,然後继续吃。
泡面吃完之後,秀秀把碗拿去浴室洗。嘉宏听到水龙头的声音,听到碗和瓷砖碰撞的声音,听到秀秀哼歌的声音。她哼的是那首《月亮代表我的心》。音准不太对,有些地方走调了,但嘉宏觉得那是他听过最好听的版本。
秀秀洗完碗出来,站在浴室门口,用毛巾擦手。“阿宏。”
“嗯?”
“我们明天去登记好不好?”
嘉宏愣了一下。“登记什麽?”
“结婚登记。”
嘉宏看着秀秀。她的表情很认真。不是那种“我在开玩笑”的认真,而是那种“我已经想了很多天”的认真。她的眼睛里有光,不是暗河的绿光,不是石碑的金光,而是一种更温暖的、更柔软的、像烛火一样的光。
“我们怎麽登记?”嘉宏说,“我们的身分证上,你已经死了。我也已经死了。户政事务所不会让我们登记的。”
“那我们就不要用身分证。我们自己登记。写在一张纸上。签名。盖章。你一张,我一张。这样就是结婚了。”
“那没有法律效力。”
“我们需要法律效力吗?我们又不会离婚。不会吵架。不会分财产。不会抢小孩的监护权——因为我们不会有小孩。法律对我们来说没有意义。”
嘉宏沉默了很久。他想反驳秀秀,但他找不到反驳的点。她说得对。法律是给活人用的。他们不是活人。他们不需要法律的保护,也不需要法律的约束。他们只需要一张纸,上面写着他们两个人的名字,和一句“我们结婚了”。
“好。”他说。
秀秀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白纸。那是她从林志远的笔记本上撕下来的——她什麽时候偷的,嘉宏不知道。纸张的边缘有锯齿状的撕痕,上面还残留着林志远的字迹——“蛋饼加起司45元”、“奶茶20元”、“总共65元”。那是林志远的早餐记帐。秀秀把那张纸翻到空白的那一面,放在书桌上。
嘉宏从笔筒里拿出一支原子笔。蓝色的,笔盖被咬过,上面有他的齿痕。他把笔递给秀秀。
“你先写。”
秀秀接过笔,在白纸上写下了第一行字。她的字迹娟秀,一笔一划都很工整,像是小学生在写生字:
「结婚证书」
然後是第二行:
「新郎:陈嘉宏」
她写完之後,把笔递给嘉宏。嘉宏在“新郎”的旁边,写下了自己的名字。他的字迹潦草,向右倾斜,和他在生死簿上看到的那个字迹一模一样。他看着那个名字,看了很久。那是他的名字。那是1984年死去的他的名字。那是2026年从暗河里逃出来的他。那是同一个名字,同一笔划,同一个人的同一种笔迹。
然後秀秀继续写:
「新娘:林秀芬」
嘉宏在她的名字旁边,写下了自己的见证。不是“我愿意”,不是“我同意”,而是——“我在这里”。
秀秀看着那四个字,眼眶红了。
“你在哭吗?”嘉宏问。
“没有。”秀秀用手背擦了擦眼角,“我只是觉得……你的字好丑。”
嘉宏笑了。他笑得很用力,笑到肚子疼,笑到整个人趴在书桌上,肩膀一抽一抽的。秀秀也笑了。她笑的时候,眼泪掉下来了,滴在那张结婚证书上,在“林秀芬”三个字上面晕开了一小片水渍。
他们在结婚证书的最秀芬”。没有证婚人,没有牧师,没有户政事务所的柜台人员。只有一张从林志远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,和一支蓝色的原子笔。
嘉宏把那张纸折成四方形,放进自己的口袋。和那封1984年的信放在一起。
“好了,”他说,“我们结婚了。”
“就这样?”
“就这样。”
“没有婚礼?没有喜宴?没有穿白纱?”
“你已经穿白纱了。”嘉宏指了指秀秀的白色洋装,“这就是你的白纱。”
秀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洋装。白色的,长度到膝盖,没有蕾丝,没有珠饰,没有长长的裙摆。这不是白纱。这只是一件普通的、在台中火车站附近的服饰店买的、一件三百九十块的洋装。
但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光。那种光,比任何白纱都要亮。
“好吧,”她说,“那就这样吧。”
那天晚上,他们没有再出门。嘉宏把床单换成新的,浅蓝色的,上面有白色的小花——和窗帘是一套的。秀秀把枕头拍松,把被子铺平,把两个枕头并排放在一起。一个是她的,一个是他的。她的枕头上有一个浅浅的凹痕,那是她睡了三天之後压出来的形状。他的枕头上还没有凹痕,因为他睡觉的时候不太动,像一具屍体——好吧,他本来就是。
他们关了灯。房间里暗了下来,只剩下窗帘缝隙透进来的、街灯的昏黄色光线。那光线在天花板上画出一道细细的、长长的线,像一条金色的河流。
嘉宏躺在床上,睁着眼睛,看着天花板。秀秀躺在他旁边,侧着身,面对着他。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,像两颗星星。
“阿宏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会怕吗?”
“怕什麽?”
“怕明天。怕後天。怕以後。”
嘉宏想了想。他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麽。他不知道这具复制体的身体能撑多久。他不知道秀秀的魂魄会不会在某一天突然消散。他不知道林志远那一半被河眼吞掉的生魂会不会回来。他什麽都不知道。
但他知道一件事。
“不怕。”他说。
“为什麽?”
“因为你在这里。”
秀秀没有说话。她伸出手,在黑暗中摸索到嘉宏的手,握住。她的手是温暖的,五根手指扣在他的手背上,力道不大,但很稳。
“我也在。”她说。
他们就这样握着手,躺在浅蓝色的床单上,听着窗外的声音。新生高架桥上的车流声,远远的,像海浪在拍打岸边。附近的公寓里传来的电视声,有人在看综艺节目,主持人的笑声尖锐而夸张。还有风的声音,秋天的夜风从窗帘的缝隙里钻进来,凉凉的,带着一股淡淡的、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桂花香。
嘉宏闭上眼睛。
他没有做梦。或者说,他做了一个梦,梦里什麽都没有。只有一片无边无际的、温暖的、像羊水一样的黑暗。但那片黑暗不再让他害怕了。因为在那片黑暗中,他感觉到了另一个人的存在。不是秀秀。不是林志远。不是林有福。而是某个更古老的、更原始的存在。
那是河眼。
那条暗河。
那栋大楼。
它在黑暗中看着他。不是恶意的注视,不是善意的注视,而是一种中性的、客观的、像镜子一样的注视。它只是在看着。它不评判,不干涉,不介入。它只是在看。
嘉宏在梦中对它说了一句话。不是用语言说的,是用意念。他把它想出来,然後那个念头就从他的意识中飘了出去,飘进了那片黑暗中,被河眼接收了。
他说的是一句很简单的话。
“谢谢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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