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圣洲大明土地使用契(2/2)
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三、权利类型:村集体用地使用。
四、权利性质:划拨。
五、用途:耕地。
六、坐落:土地的具体位置(某省某府某县某乡某村)。
七、四至:详细记录东、西、南、北的边界(如“东至王家山”)。
八、地块图形:绘制土地的形状(方圆)、位置。
九、面积:记录亩数、角、步。此乃计量单位。
十、期限:子孙相承。凡是户主去世,需要去县衙办理新的土地使用契。
十一、土地等级:标注土地肥瘠。如上田、中田、下田,如果是宅基地会按礼制规定建房规格标准。
十二、田赋:记录该地块应缴纳的税粮数量。税粮是定额,按平均亩产十分之一上缴,每十年更新一次。如果是宅基地或者其他用地,没有税粮,但有契税。
准许移民与屯堡签订租地契约都是吸引移民的开胃菜,给军户授田颁给土地使用契,无疑会大大吸引年轻移民投军垦荒。
在圣洲,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,可以理解为军户、农户等等都是皇帝的佃农。
代表圣洲皇帝的朝廷分配土地给军士耕种,目的是为了“以屯养兵”,让军队实现自给自足,减少财政支出。
旧明律法明确规定,军屯土地严禁私自典卖、抵押或侵占,如果私自典卖屯田,属于重罪,不仅要追回田地,还要治罪。
这与旧明的民田可以合法买卖(立契、过税)有本质区别。
而在旧明卫所体系中,存在一种官方文书,功能类似于“使用权证”或“身份执照”,这种文书通常被称为“军屯由帖”或“由帖”。
但是,在圣明,不管军屯官田还是移民开垦的民田,所有权一律是圣明皇帝的,都不准私自典卖、抵押或侵占,若有人私自典卖田地,属于重罪,不仅要追回田地,还要治罪!
如果遇到灾荒年,收成不好,要不要交田赋?
答案是通常会按规定减免一半,若是大灾,甚至会完全减免!
而且朝廷明文规定地方官府要赈灾,赈灾不力属于渎职,会被查办!
一切有圣明朝廷兜底,皇帝兜底!
这才是朱瞻堂说完给军士授田后,殿内文武百官骚动起来的原因!
军民百姓不管给的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,他们只知道耕地可以传给子孙后代一直种下去,谁敢侵占他们的耕地谁就是犯重罪!
五军都督府的几位都督对视一眼,眼中满是兴奋。
兵源与粮草问题,竟被这一套体系一并解决了。
朱高燧一直沉默地看着,见文武官员皆振奋不已,于是走下台阶,向悬挂地图的屏风走去。
他边走边开口说道:“太子,朕问你,若是遇到土着不肯让出土地,或是袭扰屯区,该如何处置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