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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1章 暮色总是能吞掉一切!幸好我们有共同记忆!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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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辰坐在中间一排靠过道的位置,膝盖上放着一个冰袋。

冰袋外面裹着酒店的白毛巾,毛巾边缘印着跑男十周年的logo。

他把冰袋按在右膝上,手指压着毛巾的边角。车窗外的阳光落在他手背上,把青筋的轮廓照成淡蓝色。

郑楷坐在他旁边。

用棉签掏耳朵。

小塑料袋里的棉签已经攒了七八根了,每一根的棉头都是浅浅的褐黄色——不是泥,是古城的风沙。

他把新掏完的一根放进袋子里,扎紧袋口,塞进背包侧袋。

“楷哥,你收集这个到底干嘛?”李辰问。

“说了,跑男十周年限定版耳泥。”

“说真的。”

郑楷把背包拉链拉上。

转过头看着李辰。他的眼角细纹在夕阳里变得很深,像扇子的折痕。

“我妈年轻的时候在纺织厂上班,车间里噪音大,她听力不好。我小时候跟她说话,要凑到她耳朵边上,她才能听清。”

“后来我录跑男,每次回去看她,她都会掏我耳朵。她说‘你天天在外面跑,耳朵里肯定攒了很多灰’。”

“她掏耳朵的手法特别轻,棉签转进去,转一圈,抽出来,从来不疼。”

郑楷把背包侧袋的拉链拉上。

“前年她走了。从那以后,没人给我掏耳朵了。我就自己掏。掏完把棉签留着。说不上为什么,就是舍不得扔。”

李辰看着他。

郑楷的表情很平静,眼角那道细纹在夕阳里像一条干涸的河床。

“下次录跑男,我给你掏。”李辰说。

郑楷转过头看着他。

李辰的手还按在膝盖的冰袋上,毛巾边缘被冰水浸湿了,颜色深了一圈。

“辰哥,你掏过耳朵吗?”

“没有。但我可以学。”

郑楷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笑了。眼角的细纹更深了,但嘴角是翘着的。

“行。你学。学不好我可不让你掏第二次。”

范程程和王安语坐在大巴车最前面,两个人共享一副耳机。

在看今天的录制回放。

范程程的银灰色头发洗过了,还没完全干,发梢粘成一簇一簇的。

在车顶空调的风里微微晃动。

王安语的T恤换了一件——不是“我没有脑子”,是一件纯白的,什么字都没有。

“你换衣服了?”范程程问。

“嗯。那件洗了。”

“泥浆洗掉了吗?”

“洗掉了。但字周围的印子洗不掉。穿在身上,远远看着还是能看出‘我没有脑子’的轮廓。”王安语把耳机线绕在手指上,绕了一圈又一圈,“所以我换了。”

范程程看着他。“其实那件挺好看的。”

“真的?”

“真的。字周围那圈印子,像是盖了一个章。跑男十周年的章。”

王安语低头看着自己胸前这件纯白T恤。什么图案都没有,干干净净。

“那明天再穿那件。”

“明天是终极撕名牌,你穿‘我没有脑子’上场?”

“就是因为终极撕名牌,才要穿。让他们以为我没脑子。”

范程程愣了一下。

然后大笑起来。

笑声在车厢里回荡,把车顶空调的风都震散了几缕。

王安语没有笑。

但他的嘴角弯着。

耳机线在手指上绕到最后一圈,指尖被勒得微微发白。

李道和白露坐在车厢中部。

白露靠在他肩上,眼睛闭着,呼吸均匀。睫毛在夕阳里被染成金棕色,像两把小扇子。

她的头发还没完全干透,发丝之间残留着槐花的味道——

极淡的甜腥气,混着古城的风沙味,混着她自己洗发水的橙花香。

几种味道叠在一起,变成一种只有今天、只有此刻才有的气味。

李道的后背靠在座椅上。

名牌已经重新贴好了——白露帮他贴的,贴之前她把魔术贴那面上的白头发拈下来,放在他手心里。

他把那根头发夹进了手机壳里。透明手机壳,从外面能看到那根白发贴在壳和机身之间,弯成一道极细的弧线,像一小段被压扁的银丝。

车窗外,夕阳正在往下沉。

云层的裂缝越来越大,金光从缝里涌出来,把整条高速公路染成铜色。远处跑男基地的铁栅栏门已经看不见了,被转弯的山坡和越来越浓的暮色吞掉了。

邓钞从后排站起来。

走到车厢前面,拿起导游麦克风。麦克风发出尖锐的啸叫声,他用手指弹了弹麦头,啸叫声停了。

“兄弟们。今天我是卧底。”

车厢里安静下来。

所有人都看着他——范程程摘下一只耳机,王安语把绕在手指上的耳机线松开,李辰把冰袋从膝盖上拿开,郑楷把棉签袋子塞进背包最深处。白露睁开眼睛,从李道肩上抬起头。

“我求了导演三天,他没答应。昨天晚上我都放弃了,今天早上醒来,床头柜上放着一个信封。我拆开的时候手在抖。不是紧张,是——怎么说呢——我等这张卧底卡,等了十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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