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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4章 终章(6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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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间租屋在海市的黄金地段,落地窗外是整个城市的万家灯火,像撒了一地的碎金子。屋里的陈设样样精致:意大利真皮沙发、德国进口的地暖、一张两米宽的大床上铺着埃及棉的床品。王英离开了一年,这里的一切却纤尘不染,显然,陈明刚刚打理过。

此刻,他越看越美丽的陈明正倚在吧台边,手里捏着一杯红酒,酒液在杯壁上挂出暗红色的泪痕。她穿一件吊带丝绸睡裙,月光和城市的光晕交织着落在她裸露的肩头,那皮肤白得近乎透明。她似乎觉察到了什么,那种被目光灼烧的触感,像一只温热的手掌缓缓贴上后背。她微微偏头,眼波横了他一下。

那一横,不是嗔,不是怒,而是一种熟稔的、带着钩子的挑逗。是情人之间才有的那种眼风,像在说:我知道你在看,我允许你看,但你还在等什么?

王英的呼吸顿时重了。

他想起第二猴岛。那个鬼地方,他在那儿被困了将近一年。铁丝网围起来的山头,到处都是猴子的粪便和嘶叫。夜里蚊虫像乌云一样扑过来,咬得人浑身是包,翻来覆去睡不着。那时候别说蠢蠢欲动,他连“欲”这个字都想不起来怎么写。身体的每一分能量都被饥饿和疲惫榨干了,他像一具行尸走肉,唯一的念头就是活着出去。

小时候胡同里有个老头,闲着没事爱讲古。他说古代军营里有句流传很久的话:去边疆守一年,回来见着老母猪都觉得是双眼皮。可是在猴岛上他连老母猪都见不着,见着的只有公猴子和母猴子,而母猴子的双眼皮他不感兴趣。

王英当时想,这话不对。真正让人起念头的不是“离开女人一年”,而是“重新吃饱穿暖”。他更信另一句老话,“饱暖思那啥。”

六个字,像六根钉子,钉在人性最深处。在猴岛上他饿得前胸贴后背,冷得缩成一团,什么欲都没有。可一旦被救出来,洗了热水澡,吃了一顿饱饭,穿上了干净衣裳,那些在饥寒交迫中沉睡的东西便像冬眠的蛇一样,一条一条地苏醒过来,吐着信子,嘶嘶作响。

而现在,他站在海市最贵的租屋里,脚下是柔软的羊绒地毯,头顶是价值不菲的水晶吊灯,空气里弥漫着陈明身上那种他熟悉的、栀子花味的香水。他吃饱了,刚刚在鸿运酒楼吃了蒸鱼和排骨。他穿暖了,身上新换的羊绒衫柔软得像第二层皮肤。他安全了,舒适了,被这个城市最昂贵的壳包裹着。

而他的情人,那个一年前与他耳鬓厮磨、肌肤相亲的女人,此刻就站在三步之外,用那种只有他们两人才懂的眼神横着他。

王英不想控制自己的欲念。他受够了控制。在猴岛上,他控制了自己的恐惧,控制了自己的绝望,控制了自己的愤怒,把所有情绪压成一块铁,才活了下来。可现在,他不想再控制任何东西。那块铁在“饱暖”的火炉里烧得通红,又被陈明那一眼浇上了油,轰地一下燃成了熊熊大火。

他朝她走过去,步子不快,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。每一步都踩在地毯上,无声无息,却像踩在陈明的心尖上。她没退,也没躲,反而把酒杯放到一边,微微仰起下巴,嘴角浮起一个若有若无的弧度。

王英走到她面前,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只剩下一拳。他能闻到她头发上的香味,能感受到她身体散发的温热,甚至能听见她呼吸里那一点点加快的节奏。

他伸手,指尖触上她的下颌,轻轻一抬。

陈明的睫毛颤了颤,却没有闭眼。她的眼波又横了他一下,这一下,软了,化了,像一勺蜂蜜倒进了温水里。

窗外的夜色已经持重到了极致,沉甸甸地压在海市的上空。而屋内,王英终于俯下身去。

他不想控制了,他再也用不着控制了。

陈明的心悬到了半空。

不是悬一会儿就能落下来的那种,而是像被人用一根细绳子吊着,绳子的另一端攥在王英手里,他每靠近一步,绳子就往上提一寸。她几乎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,一下比一下重,一下比一下慌。

王英的手还搭在她的腰侧,指尖微微收拢,隔着那层薄薄的丝绸睡裙,她能感受到他掌心的热度。那种温度带着一种蛮横的侵略性,仿佛在宣告:你属于我。可陈明在心里狠狠地摇了摇头。

不,她不想,分开一年了,三百六十五天,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却足以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从思念变成陌生,从陌生变成抗拒。她想起一年前最后一次和王英在一起时的情景,那时候他还失踪,两个人在这间屋子里纠缠。可如今,那些记忆已经褪色了,像一张被水泡过的照片,模糊、发黄,甚至让她觉得有些恶心。

她抗拒。她抗拒他的触碰,抗拒他的呼吸,抗拒他身上那种在荒岛生活了一年的气味,那是丧家犬的味道。

对,丧家犬。陈明在心里把这个词咀嚼了一遍,品出了一丝苦涩的快意。王英回来之后,整个人虽然看着还是那副皮囊,可眼神变了。那里面有了一种她说不清的东西,不是卑微,却比卑微更让人不舒服,不是凶狠,却比凶狠更让人发怵。像一条被关在笼子里太久的野狗,放出来之后看什么都带着一种饥饿的光。

可她不欠他的。她陈明是什么人?是摸爬滚打出来的女人,是懂得审时度势、知道怎么往上爬的女人。她应该属于赢家,应该站在那些成功人士的身边,穿着定制套装,端着香槟杯,在觥筹交错间笑靥如花。而王英算什么?一个在猴岛上啃了一年盐水菜叶子、睡了一年铁皮棚子的倒霉蛋,一个被谭总随手扔进深渊又随手捞出来的棋子,一个丧家之犬。

她凭什么要把自己的身体给一条丧家犬?想到这里,陈明的手悄悄攥紧了,指甲掐进掌心里,微微的疼让她清醒了几分。她微微侧了侧身子,试图从王英的手掌下挣脱出来,动作不大,却带着一种明确的、不容置疑的拒绝。

可王英的手纹丝不动,他的拇指还在她腰侧那块软肉上画着圈,不紧不慢的,像猫逗老鼠。他似乎根本不觉得她的抗拒是一种拒绝,反而当成了一种欲拒还迎的游戏。陈明心里的厌恶又浓了一层,浓得几乎要溢出来。

就在这时,她的脑海里想起了谭总话,“陈明,你帮我做一件事。等王英回来,你在屋子里等他,先稳住他,他有一把枪,我要你看着他从墙缝里掏出来,然后你就可以如此这般了。”

她当时犹豫了一下。她不想见王英,一眼都不想。可谭总接下来的话,让她的犹豫像冰雪消融一样化得干干净净。

“中兴公司马上就要清盘了,等最后一笔应收款回来,余下的净资产都归你。”

谭总说这话的时候,眼睛都没眨一下,仿佛在说“今天天气不错”一样轻描淡写。可陈明的耳朵却像被针扎了一样,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。

她在心里飞快地算了一笔账。中兴公司要清盘,应收款减去应付款,七七八八加在一起,足足超千万。

千万!

不是现在的千万,是1993年的千万。那个年头,海市的房价一平米还不到两千块,工厂里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四百块。一千万是什么概念?是可以在市中心买下整整一条街的概念,是够她这辈子,不,够她三辈子锦衣玉食的概念。

陈明当时感觉心脏猛地跳了一下,跳得比现在还要剧烈。她拼命压住嘴角的笑意,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急切,可声音还是微微发颤:“谭总,您说的是真的?”

谭总笑了笑,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推过来。那是一份意向书,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:中兴公司清盘后,剩余资产全部划归陈明名下,作为她帮谭总做事的补偿。

“你去打听打听,我谭笑七什么时候骗过人?”谭总说。

陈明几乎是抢过那支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她的手在发抖,不是因为害怕,而是因为狂喜。一千万。1993年的一千万。她陈明从今天起,就是千万富婆了。

至于代价,代价就是在这里等王英,稳住他,最多陪他半夜。仅此而已。

谭总说得很清楚:“你别怕他。他在猴岛苦熬了一年,身体早就亏空了。就算他有那个心,也没那个力。你就是在他面前红果果地跳一夜的舞,他也只能干瞪眼。”

多好的买卖。用最多一夜的不自在,换一辈子的荣华富贵。陈明不是傻子,她太知道怎么算这笔账了。

所以她现在才会站在这里,穿着这件谭总让人送来的丝绸睡裙,站在这间海市最贵的租屋里,面对着一个她一分钟都不想多看的男人。

要不是谭总要她在这里等王英,她早就走了。走得远远的,总之不会在这间屋子里多待一秒。

可是她不能走。那一千万像一根看不见的绳子,把她牢牢地拴在这里。她得忍,得演戏,得让王英觉得她还是那个一年前的情人。等到谭总那边安排妥当,她就可以拿着钱彻底消失,从此王英是王英,陈明是陈明,两条平行线,再无交集。

想到这里,陈明深吸了一口气,强迫自己的嘴角微微上扬。她抬眼看着王英,目光尽量柔软,尽量带着一点旧日的情意。

可她的心,还是悬在半空。因为她忽然发现,王英看她的眼神不太对。那不是情人重逢的喜悦,不是久别胜新婚的急切,而是一种更深、更沉、更让她不安的东西——像一头野兽在审视自己的猎物,不急着下口,却在慢慢地、一口一口地品尝对方的恐惧。

谭总说他没那个力,可陈明看着王英那双黑沉沉的眼睛,忽然不那么确定了。

陈明灵机一动,两手扶着王英的肩膀,柔声道,“对了,这间屋子你有一年没回来了,要不要到处看看,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,你不见的时候,我找过你的私章,可是找不到。”

一席话惊醒了虫子上脑的王英,对呀,我特么怎么就知道沉迷温柔乡,大仇尚未得报,我怎么能就想着沉溺在温柔乡中,奶奶的谭笑七,老子有枪,你霸占的中兴的财产,都得一分不差地给老子吐出来。

陈明欣慰地看着王英在屋子的四处踅摸,过了一年他大概忘了藏枪的地方,当王英累的气喘吁吁地从沉重的书柜后边拿出一个布包放在茶几上,急不可待地解开捆着布包的绳子,便提醒他说,“要不咱们把门锁好了,把窗帘拉严实了再打开。”

在猴岛一年,在吴尊风的秘密库房和看守所的监室一个多月,王英的意识里早已没有了“门锁”和“窗帘”的概念,他悚然一惊,“对对对,我去锁门,你把窗帘都拉上。”

王英打开布包时,陈明看到的是一把涂抹了厚厚油脂的仿五四手枪,如果让谭笑七来形容,他会说“这把枪保留了经典的大黑星造型,线条硬朗,但是因为模具粗糙,所以枪身线条生硬,击锤是横纹设计,发射的是7.62毫米托卡列夫手枪弹,威力大,穿透力强,握把上的塑料贴片有点割手,拉动套筒时,不是原厂的那种清脆的咔嚓声,而是一种带着沙哑的金属摩擦声。”

别意外,谭笑七玩过枪,他最喜欢的手枪是格洛克17。

陈明开始戏精上身。

她的眼睛在一瞬间瞪得溜圆,瞳孔像受惊的猫那样猛地收缩,又刻意地放大了半圈——这是她在镜前练过无数次的效果,既要显得惊恐,又不能失了一双眼睛的美感。嘴唇微微张开,下唇往里抿了抿,然后慢慢地、像慢动作回放一样地颤抖起来。

“家里……家里怎么有枪?”

声音从喉咙深处挤出来,带着一种恰到好处的沙哑和破音。她甚至精准地控制了声带的震动,让最后那个“枪”字带上一丝几乎听不见的哭腔。说完,她整个人往后缩了半步,右手抬起来捂住了嘴巴,左手却暗暗扶住了身后的吧台,既能表现出腿软的姿态,又不至于真的摔倒。

“你哪里搞来的?”

第二句,音调拔高了半个度,语速也快了一些,像是恐惧正在急速蔓延。她往后退了两步,脚跟磕在地毯上,发出闷闷的声响。目光从那支乌沉沉的仿五四手枪上移开,又迅速移回去,如此反复两次——一个标准的、不知所措的普通人反应。

“我和一把枪一起生活了一年……”

说到“一年”的时候,她的眼眶终于红了。不是那种汹涌的泪意,而是薄薄的一层水光,恰到好处地蒙在眼珠表面,像清晨的露水落在黑葡萄上。她停顿了一下,喉头轻轻滚动,做出一个吞咽口水的动作——这是她最得意的小设计,能让整个表演多出一层“强忍恐惧”的层次感。

“嗯——”

一个拖长了尾音的“嗯”,带着鼻音,像小孩子受了委屈却不敢哭出声时的闷哼。她把这个音拖了两秒,然后猛地一低头,再抬起来的时候,睫毛上已经挂了一颗晶莹的泪珠。

“我害怕!”

最后三个字几乎是喊出来的,声音不大,但充满了颤抖。她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一样,双肩一垮,双手抱住了自己的胳膊,身子微微蜷缩,活像一个受了惊吓的小动物。

完美。陈明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个响指。

眼泪、颤音、肢体语言,每一个细节都卡在点上,不多不少。这套“惊恐美人”的表演模板她用过不下二十次,每一次都能让对面的男人心软、心疼、心慌。就算王英是个铁石心肠的,看到自己曾经的女人被一把枪吓成这样,也该把那玩意儿收起来了吧?

可她的脑子,在这层精致的表演之下,正在飞速运转。

枪。王英果然找到了枪。

谭总的话像刻在她脑子里一样,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,“陈明,听好。王英从猴岛出来之后,一定会去找一样东西。那是一把枪。我知道他把枪藏在哪里,他一定会去找。你什么都不用做,就等着。什么时候他找到枪了,你就可以撤退了。”

谭总说这话的时候,正在把玩金质打火机,他慢悠悠地补了一句:

“记住,是‘找到枪’,不是‘拿出枪’。他要是不把枪翻出来,你就得一直陪着他演。他要是翻出来了,你的任务就结束了。”

当时陈明还追问了一句:“他要是拿枪对着我呢?”

谭总笑了笑,把眼镜戴上,目光透过镜片看着她:“他不会。那枪不是用来对付你的,哪怕你当面告诉他要离开他,他也不会。”

此刻,陈明一边抱着胳膊发抖,一边用余光死死盯着王英手边那支乌沉沉的手枪。她不知道这是仿五四式,黑色的表面在灯光下泛着冷光,枪口朝向窗外,保险似乎还关着。王英把它从柜子深处翻出来的时候,动作很轻,像是在拿一件珍贵的瓷器。

她心里一阵狂喜,差点没压住嘴角,找到了。他真的找到了。

这意味着她可以撤退了。可以离开这间让她窒息了一整天的屋子,可以离开这个让她从骨子里感到抗拒的男人。她再也不用陪着他演什么旧情复燃的戏码,再也不用忍受他的触碰、他的呼吸、他那双黑沉沉的眼睛。

一千万,1993年的一千万。

谭总答应过她,中兴公司清盘后的资产全部归她。而她的任务只有一个,在这里等王英,稳住他,直到他找到枪。现在枪已经出现了,她的任务完成了。她只需要再演最后几分钟,然后体面地、优雅地、头也不回地离开。

想到这里,陈明的眼泪流得更凶了。

这一次倒不完全是在演。有一小部分是真心的,喜极而泣。

王英没有理会她的表演。

他弯下腰,从布包里抽出一块旧抹布。那抹布原本大概是白色的,如今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,上面沾满了黑褐色的油渍和金属碎屑的痕迹,散发着浓烈的矿物油气味。他将抹布抖开,铺在桌上,然后拿起那支仿五四手枪,枪身朝下,枪口朝外,轻轻地放在了抹布上。

枪身上涂着一层厚厚的枪油,那层油膏呈暗黄色,半透明的质感,像一层琥珀色的糖浆,严严实实地包裹着整支手枪的每一个角落。这是长期储存的标准做法,用足量的润滑脂将金属与空气隔绝,防止锈蚀,再这一年里,这层油膏是这把枪唯一的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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