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78章 致所有在黑暗里仍选择递出火种的人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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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一次见到林砚时,他正把一杯冰美式泼在自己衬衫前襟上。
咖啡渍像一滩缓慢扩大的暗色血迹,他却连眼皮都没抬,只用指尖抹了抹下唇,对服务生说:“再一杯,不加冰。”
那是初秋的下午,云层低垂,整座城市被一种将雨未雨的闷压笼罩着。我坐在靠窗第三张卡座,笔记本摊开,钢笔悬在“林砚”二字上方迟迟未落——这名字我已默写过十七遍,每遍都像在刀尖上刻字。
我是沈昭,市检察院公诉二部最年轻的助理检察官,也是本案唯一指定联络人。而林砚,是三年来三起命案中,唯一活下来的目击者;更是警方通缉两年、至今未归案的涉黑组织“青梧社”前财务主管;更是……我三个月前,在城西废弃印刷厂地下室亲手铐住、又亲手解开手铐的男人。
那天他手腕内侧有一道新鲜划痕,血珠凝成细线,蜿蜒没入袖口。我没问。他也没解释。
我们之间,从来不需要解释。
——因为我们都清楚,有些真相,比证据更锋利;有些沉默,比供词更沉重。
案件编号:JZ2023-087
案由:故意杀人罪(三起)、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洗钱罪、行贿罪
主犯:周秉钧(绰号“周爷”,已潜逃境外,国际刑警红色通报)
关键证人:林砚(原名林砚舟,2019年以“林砚”身份入职青梧社财务部,2021年6月起担任资金调度主管)
这是卷宗首页的铅字。白纸黑字,冷硬如铁。可当我第一次翻开林砚的证言笔录,第一页就夹着一张便签,字迹清瘦凌厉,墨色微洇:
“沈检察官:
您要的不是证词,是刀。
但请记得——
刀若出鞘,必见血;
血若溅出,必染手。
我已染透。
您呢?”
署名下方,画了一枚极小的银杏叶轮廓——和我书桌抽屉深处那枚铜质书签,纹路分毫不差。
那是我十八岁生日,父亲送的。他当时是市中院刑庭副庭长,笑着摸我的头:“昭昭,银杏千载不腐,法官断案,也当如此。”
三个月后,他在一次庭审休庭途中,于法院地下车库遭不明车辆撞击。监控显示刹车失灵,交警定性为意外。尸检报告里,胃内容物检出超剂量苯二氮?类镇静剂。药瓶在案发现场三米外的排水沟里被发现,瓶身无指纹,标签撕去一半,残留“阿普……”二字。
结案书上盖着鲜红公章:证据不足,不予立案。
我递交了三次复议申请。最后一次,分管副检察长把我叫进办公室,推来一杯茶,热气袅袅:“小沈啊,你父亲是个好法官。可有些案子,查得越深,越容易……找不到出口。”
我没碰那杯茶。
当天晚上,我调阅了近五年全市所有涉黑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书。其中七份,经办检察官栏,都写着同一个名字:周秉钧的辩护律师——陈砚声。
而陈砚声,是林砚的亲舅舅。
我第二次见林砚,是在看守所提审室。
单向玻璃映出我绷紧的下颌线,也映出他松散倚坐的姿态。他穿一件灰蓝囚服,袖口挽至小臂,露出腕骨分明的手腕——那里已不见那道划痕,只有一圈极淡的、几乎与肤色融为一体的旧疤。
“沈检察官,”他开口,声音低而平,“您今天带了录音笔,但没开。为什么?”
我没答,只将一份材料推过桌面:《关于林砚适用污点证人制度的初步评估意见》。
他扫了一眼,忽然笑了。不是讥诮,不是疲惫,是一种近乎温柔的、带着钝痛的弧度。
“您知道‘污点证人’这个词,最早出自哪里吗?”他问。
我摇头。
“19世纪英国衡平法院。一个伪造账册的会计,指证了他效忠三十年的贵族老爷。法官判他免于起诉,但要求他终身佩戴一枚铜戒——戒面刻着‘FideFracta’,拉丁文,意思是‘被撕裂的忠诚’。”
他抬起左手,无名指上空空如也。
“现在,这枚戒,戴在您手上。”
我喉头一紧。
他倾身向前,隔着防暴玻璃,目光沉静如深潭:“沈昭,我不是来求宽恕的。我是来帮您,把周秉钧钉死在被告席上。但条件只有一个——”
他顿了顿,窗外恰有飞鸟掠过,翅影一闪而逝。
“——您必须亲手起诉他。不是以公诉人的名义,是以沈昭的名义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只有您,”他声音轻下去,却字字凿进我耳膜,“亲眼见过他给父亲敬酒时,袖口滑落的那截金表链。表盘背面,刻着‘周秉钧赠沈明远,廿三年春’。”
我猛地攥紧拳头,指甲陷进掌心。
那块表,此刻正躺在我家保险柜底层,表蒙碎裂,机芯停摆于4:17——正是父亲出事的时间。
林砚成为污点证人,程序上走了二十七天。
内部听证会开了四轮。纪检组全程旁听。省院派来两名督导员,每日核查同步录音录像。法医对他进行了三次精神评估,结论均为“认知清晰,意志自主,具备完全作证能力”。
没人质疑他的证言真实性。
质疑的是他这个人。
“他经手过青梧社全部境外资金通道,经手过周秉钧三十七笔‘咨询费’支付,经手过两起命案的善后转账——”刑检处处长拍着桌子,“这样的人,凭什么相信他会说实话?!”
我站在投影幕布前,调出一段加密视频。
画面晃动,是手机偷拍。背景音嘈杂,隐约有骰子撞击瓷碗的脆响。镜头聚焦在一只骨节修长的手上,正将一叠崭新钞票推过紫檀木桌面。收款方手指戴着硕大翡翠扳指,慢条斯理点数。
“这是2021年11月13日,青梧社‘梧桐宴’。”我按下暂停键,放大扳指特写,“翡翠种水老辣,雕工出自苏州顾氏作坊。而顾氏老板,去年因虚开发票被捕,供述中提到——周秉钧曾亲自登门,订制十二枚同款扳指,赠予‘十二梧桐’。”
“十二梧桐”,青梧社核心骨干代号。
“但实际到场的,只有十一个。”我调出第二段视频:同一场景,镜头微微上移,照见屏风后半张侧脸——眉骨高,鼻梁直,下颌线冷硬如刀削。那人正端起青瓷杯,杯沿印着一点朱砂似的唇印。
“第十二个,是林砚。”我点开第三份文件,“他当晚的银行流水显示,其个人账户收到一笔来自开曼群岛壳公司的‘版权费’,金额1200万美元。而就在两小时后,这笔钱全额转入周秉钧海外信托基金。”
会议室骤然寂静。
“所以?”处长声音发紧。
“所以,”我关掉投影,灯光亮起,照见每个人脸上未褪的惊疑,“他收了钱,却在次日凌晨三点,独自驾车前往城西印刷厂,用一把消防斧劈开了存放原始账册的保险柜。”
我打开随身U盘,插入电脑。
屏幕上跳出一张照片:锈蚀的保险柜门洞开,内壁贴满密密麻麻的A4纸。每张纸上,都用不同颜色荧光笔标出时间、金额、收款方、资金流向、对应命案日期……最上方一行,是林砚手写的标题:
《青梧社死亡账簿》
落款日期:2021.11.1403:22
“他不是贪官。”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异常平稳,“他是账房先生。而账房先生的规矩是——账,可以做假;但死人,不能不算。”
正式签署《污点证人具结书》那日,下了入冬第一场雪。
林砚穿着我给他买的黑色高领毛衣,站在检察院后巷梧桐树下等我。雪片落在他肩头,很快洇开深色痕迹,像无声渗出的血。
我递给他一份文件:“认罪协商协议。坦白全部罪行,配合完整举证,可建议量刑三年以下,缓刑执行。”
他没接,只望着我:“沈昭,您信因果吗?”
“我不信玄学。”我答,“我信证据链。”
他轻轻笑了一声,从大衣内袋取出一个牛皮纸信封,递给我。
“这是我母亲的病历。”他说,“肝癌晚期,确诊那天,周秉钧派人送来一张支票,五十万。附言:‘令郎前途无量,不必为俗务烦忧。’”
我手指一颤。
“我收了。”他声音很轻,“第二天,她就跳了楼。”
雪忽然大了。一片落在他睫毛上,迟迟未化。
“所以您明白了吗?我不是在赎罪。我是在还债——还我母亲的命,还那些被我经手‘洗白’的赃款买来的枪,还那些因我做假账而无法立案的冤屈……”
他顿了顿,目光落在我左胸口袋——那里别着一枚小小的银杏叶胸针,是父亲留下的。
“——还您父亲的公道。”
我终于接过信封。指尖触到里面薄薄几张纸,和一枚冰凉的金属物件。
回家后,我拆开信封。
病历复印件下,压着一枚铜戒。戒圈内侧,刻着两行小字:
FideFracta
——ToZhao
我把它放进抽屉最底层,和那块停摆的金表并排放着。
当晚,我写了长达十四页的《关于周秉钧等人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的公诉意见书》。最后一段,我删改七次,最终留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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