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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77章 青鸢的巢在梧桐湾湿地喷泉底下密码你知道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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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一次见到林砚舟,是在市检察院三楼东侧最尽头那间没有门牌的询问室里。

铁灰色窗帘半垂,窗外是初冬阴沉的天光,照在桌面一叠泛黄卷宗上。他坐在对面,穿一件洗得发软的深灰羊绒衫,袖口微微卷至小臂,露出一截线条利落的手腕。左手无名指戴着一枚素圈银戒,内侧刻痕模糊,像被摩挲过很多年。

他没看我,只用指尖轻轻叩了叩卷宗封皮——那是2017年“梧桐湾碎尸案”的原始侦查卷,编号XZ-2017-0489,至今未结。

“陈检察官,”他开口,声音不高,却让整间屋子的空气骤然绷紧,“你确定要听我说完?”

我没答。只是把录音笔推到桌沿,按下红色按钮。咔嗒一声轻响,在寂静中格外清晰。

这是我的第十七次提审。也是他第七次同意开口。

而他,是本案唯一活下来的目击者,更是我亲手签批的——污点证人。

——

我叫陈砚,三十二岁,市检察院公诉二部主办检察官,专办重大恶性刑事案件。从业九年,起诉准确率99.7%,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,同事叫我“陈铁面”,嫌疑人律师私下唤我“陈判官”。没人知道,我书柜最底层锁着一本硬壳笔记本,封面烫金已褪成哑光灰,里面密密麻麻记着七十三个名字,每个名字后面都标着红字:未诉、撤回、存疑不诉、证据灭失……其中,有六个名字被一道粗黑横线狠狠划掉,像被刀劈开的伤口。

林砚舟,是第七个。

2017年10月12日,梧桐湾码头3号泊位,一艘报废货轮“海鸥号”底层舱室发现两具女性尸体。死者均为本市某艺术院校在读生,死亡时间相隔四十八小时以内,死因均为机械性窒息,颈部有相同制式尼龙绳勒痕,指甲缝中检出微量同源蓝色纤维——后经比对,与“海鸥号”驾驶台旧帆布椅套成分一致。

但真正让全城震动的,不是死亡本身,而是现场留下的东西:一张A4纸,打印着宋体小四号字:

“她们看见了不该看的。

下一个,是你。”

落款处,画了一只歪斜的、只有一只眼睛的乌鸦。

警方立案侦查,三个月内排查三百二十七人,调取监控八万四千三百六十一小时,DNA比对样本六千余份。线索却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掐断——所有指向性证据在关键节点全部失效:目击者突发失忆,监控硬盘“意外”格式化,唯一目击船员在移送途中坠桥身亡,尸检报告称“高坠致颅脑损伤合并窒息”,可他手腕内侧,有一道新鲜的、细如发丝的割痕,深仅0.3毫米,恰好切断表皮神经末梢,却未伤及血管。

我是在案发第四个月接手此案的。那时它已被列为“疑难积案”,移交至公诉部门作“诉与不诉”评估。我翻完全部卷宗,在第217页勘验照片背面,用铅笔写下一个名字:林砚舟。

他不是嫌疑人。他是死者之一——苏晚晴的男友。

也是当晚,最后一个与她通话的人。

通话记录显示,10月11日23:47,苏晚晴拨出电话,时长4分12秒。对方号码归属地为本市,实名登记人为林砚舟,职业栏写着:自由摄影师。

可警方查无此人。户籍系统里没有林砚舟;社保、学籍、出入境、车辆登记……所有官方数据库均无匹配信息。他像一滴水,蒸发在城市的毛细血管里。

直到三个月后,他在市局信访接待室门口递给我一个牛皮纸信封。

里面是一张U盘,和一张手写便签:

“陈检察官:

你说得对,她们看见的,不是杀人过程。

是‘验收’。

——林砚舟”

U盘里,是三段视频。

第一段,拍摄于“海鸥号”驾驶台。镜头晃动,角度极低,像是藏在仪表盘下方。画面里,两个穿深色工装的男人正将一具裹着黑塑料袋的躯体拖进舱口。其中一人侧脸清晰——是时任市交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,周振国。他摘下手套,用一块蓝布反复擦拭右手食指,仿佛那里沾了什么极难洗净的东西。

第二段,拍摄于梧桐湾海关缉私科档案室。时间戳显示为2017年9月28日。林砚舟的声音第一次出现,压得极低,带着金属质感的电流杂音:“……第三批‘货’下周抵港,集装箱编号CX-8827,报关单已做‘工业废料’备案。周队说,验收标准没变——活体,完整,无旧伤。”

第三段,只有十秒。黑暗,呼吸声粗重。一只手伸入镜头,摊开掌心——一枚银色U形扣,表面蚀刻着微缩字母:W.T.S.2017。

我认得这个标识。去年侦办的“白鹭跨境走私案”中,缴获的三十公斤高纯度芬太尼,就封存在贴有同样标识的真空铝箔袋里。而该案主犯,已于庭审前在看守所“突发心梗”死亡,尸检报告显示,心肌酶谱异常升高,但冠状动脉无狭窄,心电图呈典型洋地黄中毒波形。

我把U盘锁进保险柜,当晚写了三份材料:一份呈报检察长,申请成立专案组;一份移送监委,附周振国近五年所有银行流水异常交易;第三份,是我以个人名义拟写的《关于林砚舟身份核查及证人保护可行性评估报告》。

三天后,检察长把我叫进办公室,合上那份报告,说:“小陈,这个人,不能走证人程序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他不是普通证人。”他顿了顿,从抽屉里取出一份加密文件,推过来,“你看这个。”

那是公安部2015年下发的绝密级内部通报,代号“青鸢计划”。内容只有一段:

“代号‘青鸢’之卧底人员,于2014年10月潜入‘梧桐社’犯罪集团核心层,任务周期预计36个月。该人员真实身份仅限公安部刑侦局、省厅技侦总队、市局分管副局长三级知悉。其一切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接触涉案人员、获取证据、制造合理怀疑等,均视为职务行为,不受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约束。注:‘梧桐社’对外以‘梧桐湾文旅开发有限公司’为壳,实际控制人姓名暂未查明。”

我盯着“青鸢”二字,指尖发冷。

“林砚舟,就是青鸢。”

检察长看着我:“所以,他交出来的证据,不能作为指控周振国的直接依据。因为——他当时的身份,是‘梧桐社’安插在周振国身边的‘联络员’。换句话说,他参与了部分犯罪环节的设计与执行。哪怕只是演戏,法律上,也构成共同犯罪预备。”

我喉咙发紧:“那视频呢?”

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一条:以暴力、威胁、引诱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,不得作为定案根据。”他目光锐利,“他怎么拿到的?谁给他的拍摄权限?摄像头是谁安装的?这些,他都没说。我们无法证明取证合法性。”

我沉默良久,问:“如果他愿意转为污点证人呢?”

“可以。”检察长点头,“但条件苛刻:第一,必须如实供述本人全部涉案事实;第二,须指认同案犯至少三人以上;第三……”他停顿数秒,“须当庭指证周振国,并承担伪证刑事责任风险。”

我走出办公楼时,雨下得很大。手机震了一下,是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:

“陈检察官,我知道你在查我。

我不是不想说。

是说了,你们也抓不住他。

——林”

——

我们第二次见面,是在城西废弃的胶片厂地下室。

他提前半小时到了,坐在一张蒙尘的旧木桌旁,桌上放着一台老式贝尔尼尼胶片放映机,旁边堆着十几盒黑色胶卷盒。见我进来,他起身,从最上面一盒里抽出一卷,放进放映机。

“这是苏晚晴拍的。”他说,“她喜欢用柯达Tri-X400,黑白,高反差。她说,真相从来不是彩色的。”

灯光熄灭。银幕亮起。

画面抖动,颗粒粗粝。是梧桐湾老街的黄昏。苏晚晴举着相机,镜头扫过糖炒栗子摊升腾的热气,扫过修鞋匠布满裂口的手,最后,停在一家叫“栖迟”的咖啡馆橱窗上。玻璃映出对面写字楼的倒影——而倒影里,一个穿藏青风衣的男人正走进旋转门。林砚舟暂停画面,用激光笔点住那人左耳后方一颗浅褐色小痣。

“周振国。”他说,“那天,他去见‘梧桐社’的财务总监。而苏晚晴,只是想拍一组‘城市褶皱’主题作业。”

银幕暗下。他没开灯,只点燃一支烟。火光映亮他半边脸,下颌线绷得很紧。

“她不知道自己拍到了什么。可有人知道。”他吐出一口烟,“三天后,她收到一条彩信——就是她拍的这张照片,但多了个红圈,圈住周振国的耳朵。

我问:“你劝她删了吗?”

他摇头,烟灰簌簌落下:“我让她报警。她笑了,说‘陈检察官那么厉害,连周支队长都敢查,我怕什么?’”

我喉头一哽。

“她给你打过电话。”我说,“23:47那通。”

“嗯。”他声音哑了,“她说,她把照片传到了云盘,设了双重密码。还说……”他忽然停住,手指用力按灭烟蒂,“算了。”

我没追问。有些话,不必说尽。

后来我查了苏晚晴的云盘——空的。服务商回复:该账户于2017年10月12日00:03被远程注销,操作IP属地为市局内网。

而当天值班网安科负责人,正是周振国的妻弟。

——

第三次会面,他带我去了梧桐湾码头。

退潮后的滩涂腥气浓重,淤泥裹着碎贝壳,在暮色里泛着冷光。“海鸥号”早已拆解,只剩锈蚀的龙骨半埋在泥里。他蹲下身,用折叠刀撬开一块松动的钢板,底下露出半截暗红色橡胶管——直径约三厘米,内壁有螺旋纹路,接口处残留着干涸的暗褐色污渍。

“高压清洗机的排水管。”他低声说,“案发前一周,‘海鸥号’被租给一家‘船舶清洁公司’。他们用这根管子,把舱底积水连同……其他东西,一起抽进市政雨水管网。”

我蹲在他身边,掏出证物袋。

“你早就知道?”我问。

“知道。”他直起身,海风掀起他额前碎发,露出眉骨一道淡白旧疤,“但我没阻止。因为那天晚上,我要陪周振国去验收‘新货’——一批刚从缅甸边境运来的‘活体商品’。我得让他相信,我是他最可靠的狗。”

他看向远处灰蒙蒙的海平线:“陈检察官,你知道最讽刺的是什么吗?我卧底三年,亲手送进监狱的嫌犯有二十七个。可我最想送进去的那个,每次都能在法庭上笑着对我点头——因为他根本不在我的名单里。他太干净了。所有转账走离岸公司,所有指令用烧毁式加密手机下达,所有见面选在教堂告解室、医院太平间、甚至殡仪馆冷藏柜——那些地方,连针孔摄像头都会失灵。”

我忽然想起什么:“那枚U形扣?”

他眼神一凛。

“W.T.S.”我慢慢念出缩写,“梧桐社?”

他没否认,只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同款银扣,放在掌心。夕阳余晖下,那枚扣子泛着幽微冷光。

“这是周振国送我的入职礼。”他说,“他说,戴上它,就是梧桐社的人。而梧桐社的规矩只有一条——不许回头。回头的人,会被做成标本。”

我盯着那枚扣子,忽然意识到什么:“苏晚晴……她是不是也有一枚?”

他闭了闭眼。

三分钟后,他带我去了她母校后巷的旧货店。店主是个驼背老太太,见他进门,浑浊的眼睛亮了一下,从柜台下摸出一个铁皮饼干盒。打开,里面静静躺着一枚银扣,内侧刻着两个小字:晚晴。

“她来卖过两次。”老太太说,“第一次,换了一百块,买护手霜;第二次,换了一包烟,说要送给她男朋友。”

林砚舟拿起那枚扣子,指腹摩挲着刻痕,久久未语。

——

第四次,我们在看守所会见室。

他穿着橙色马甲,双手戴铐,却坐得笔直。我隔着玻璃,把一份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》推过去。

“林砚舟,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走私罪、故意杀人罪共犯……”我逐条念完,停顿,“现在,给你最后一次机会。当庭指证周振国,并提供‘梧桐社’全部架构、资金链、境外接应人信息。我们可以向法院建议,对你减轻处罚。”

他静静听着,忽然笑了:“陈检察官,你有没有想过——为什么周振国到现在还没动我?”

我一怔。

“因为我还有用。”他身体前倾,声音压得极低,“他需要我活着,替他顶罪。只要我不开口,他就永远安全。可一旦我开口……”他顿了顿,“第一个死的,不会是我。”

我心跳漏了一拍。

“是苏晚晴的妹妹,苏晓阳。”他直视着我,“她今年大三,学临床医学。住在学校宿舍3栋B座。上周五,她收到一盒进口巧克力,寄件人写的是‘梧桐湾文旅公司’。她没吃。但盒子还在她床头柜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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