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76章 真正妨害秩序的是那些把秩序本身当成私人领地的人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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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脊背发凉。
他知道了。他一直都知道。
“周屿……”我艰难开口,“他为什么要这么做?”
周明远没回答。他转身,从书柜最底层拖出一个蒙尘的牛皮纸箱。打开,里面是一叠泛黄的报纸剪报,标题触目惊心:
《“蓝桥”碎尸案真凶落网?关键证人当庭翻供》
《死者家属质疑:为何仅凭口供定案?》
《林晚之父跪求重审,遭法院驳回》
最上面,是一张小小的照片:少女穿着校服,笑容清澈,胸前别着一枚小小的蓝桥中学徽章。
“林晚,”周明远抚摸着照片,声音轻得像叹息,“是我这辈子,办过的最错的一件案子。”
他抬起头,目光穿透镜片,直抵我心底:
“可你知道吗?她父亲,后来成了星海地产的首席法律顾问。而星海地产,正是当年行贿案中,王振国背后真正的金主。”
我如遭雷击。
原来如此。
周屿不是要毁掉我。
他是要逼我,亲手掀开他父亲用三十年光阴砌成的那堵墙。
用我的职业、我的名誉、我的自由,作为撞门的楔子。
而林砚,是那堵墙上,早已被蛀空的第一道裂痕。
我递交了《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》,请求将我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,并附上一份长达二十七页的《关于周屿死亡案关键证据链重大疑点的初步核查意见》。核心论点只有一条:
本案所有指向我的“间接证据”,均源于周屿生前有预谋的自我构陷。而构陷的目的,是为引爆其父周明远经手的系列司法黑幕。
赵检察官约谈我时,带了一支录音笔。
“沈律师,”她关掉录音笔,把玩着那支银色小物件,“你知道污点证人制度的立法本意吗?”
“是鼓励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罪行,以换取宽大处理。”我答。
“错。”她摇头,“是鼓励‘合作’。不是揭发,是合作。你现在的行为,是在单方面拆解整个司法系统的公信力。这已经超出了‘合作’的范畴。”
“如果系统本身,就是最大的漏洞呢?”
她沉默片刻,忽然问:“林砚,他给你看过2018年3月17日,市局物证科的监控备份吗?”
我一怔:“没有。”
“那就对了。”她站起身,走到窗边,望着楼下匆匆行人,“因为那份备份,在当天凌晨就被格式化了。操作指令,来自物证科主任办公室的内网终端。而那位主任,三个月后,调任省司法厅装备财务处副处长。”
她转过身,眼神复杂:
“沈律师,你聪明。但你忘了,聪明人最容易犯的错,就是以为自己能看清所有棋手的手。”
那天晚上,暴雨再次倾盆。
我独自坐在筒子楼顶楼的水泥平台上,雨水顺着瓦檐砸落,在脚边溅起浑浊水花。手机屏幕亮起,是林砚发来的消息,只有一张照片:
一张泛黄的旧工作证照片。姓名栏写着“周明远”,职务栏是“市局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(代)”,发证日期:2003年5月。
而照片右下角,一行几乎褪尽的蓝色圆珠笔小字,被AI图像增强技术勉强还原:
“LQ-2003-001,林晚案初检,主检:周明远”
原来,蓝桥案,才是周明远亲手经办的第一个大案。
而林砚手臂上的“归零”二字,不是诅咒,是坐标——指向二十年前,那个被抹去的编号。
手机又震。
林砚:“他当年,亲手签发了林晚的尸检报告。也是他,亲手销毁了第一份肋骨碎片的CT影像。”
我仰起脸,任雨水冲刷。咸涩的,不知是雨,还是别的什么。
就在这时,楼下传来一阵急促脚步声。不是老太太烧水的缓慢节奏,是年轻、有力、带着明确目的性的上楼声。
我迅速收起手机,退到平台阴影里。
脚步声在七楼停下。不是我的房门。是隔壁——那间常年上锁、贴着“出租”告示的屋子。
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,清脆,不容置疑。
门开了。没有开灯。一道黑影闪入,随即门被无声关上。
我屏住呼吸,悄悄摸到隔壁门边。门板老旧,底部有条细微缝隙。我蹲下,透过那道缝,望进去。
屋里没开灯,但借着远处路灯微光,我看见那人背对着门,正俯身摆弄什么。他脱下外套,露出里面深蓝色的制服——不是警察,不是保安,是市局物证科标准配发的夏季常服。
他面前,是一个敞开的黑色工具箱。箱内,整齐排列着镊子、放大镜、紫外线灯……还有一只崭新的、印着“市局物证科”字样的蓝色塑料袋。
他拿起袋子,对着窗外微光仔细检查袋口封条。然后,他从内袋掏出一个密封小瓶,拧开,将几滴无色液体滴在袋内壁。
那是鲁米诺试剂。喷洒后,遇血迹会发出幽蓝荧光。
他要做一次模拟实验。
在一只全新的、本不该沾染任何血迹的证物袋上,制造出“曾装过带血物证”的假象。
而他选择的地点,是这栋楼——周屿生前,曾在此处租住过三个月的临时公寓。也是我,伪造“周沅”身份时,刻意选择的落脚点。
他不是来销毁证据。
他是来栽赃的。
栽赃给“周沅”——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女儿。
栽赃给即将被重启的蓝桥案。
栽赃给,所有试图靠近真相的人。
我慢慢后退,心脏狂跳,却不敢发出丝毫声响。
直到那扇门再次打开,黑影悄然离去,脚步声消失在楼梯拐角。
我回到自己房间,反锁上门,打开电脑,调出林砚之前给我的一个加密文件夹。里面只有一份文档,标题是《LQ-2018-047号物证袋流向追踪简表》。
表格最末行,原本空白。此刻,却多出了一行新增记录,时间戳是今晚21:47,录入人ID:ZMW-2003。
周明远。
他不仅知道我在查,他还在我眼皮底下,亲手更新了那条被他亲手抹去的记录。
他不是在掩盖。
是在邀请。
邀请我,走进他布好的最后一局。
三天后,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,审议是否批准对我的逮捕。赵检察官亲自出席,提交了三份新证据:
第一份,是“周沅”身份的全套伪造材料溯源报告——所有公章、签名、电子签章,均指向一个境外IP地址,最终关联到一家注册于塞舌尔的空壳公司。
第二份,是那段“童年录音”的声纹比对分析——确认为AI深度伪造,合成精度达99.7%。
第三份,是今晨在筒子楼七楼公共水房,提取到的一枚新鲜指纹。经比对,属于市局物证科现任技术员,张哲。而张哲,正是昨夜我目睹的、身穿蓝制服的男人。
赵检察官宣读完毕,目光扫过旁听席。那里坐着林砚,还有两位市律协指派的监督员。
“沈律师,”她合上案卷,“你伪造身份、虚构线索、干扰侦查。这些行为,已严重妨害司法秩序。逮捕,势在必行。”
我站起来,没有看她,而是望向林砚。
他坐在那里,安静如初。只是右手,正无意识地摩挲着左手腕内侧——那里,本该是“归零”刺青的位置。可此刻,袖口微敞,露出的皮肤光洁如新,什么都没有。
我忽然明白了。
那道疤,那两个字,从来就不存在。
是他编的。
像周屿编造的“周沅”,像我编造的“亲子鉴定”,像张哲今晨在水房留下的指纹。
都是饵。
都是为了钓出,那个真正躲在幕后、操控所有“伪造”的人。
我转向赵检察官,声音清晰,穿透整个听证室:
“赵检,我申请,当庭播放一段音频。”
她蹙眉:“什么音频?”
“周屿死前四十八小时,他手机自动备份到云端的最后一段语音备忘录。加密等级A级,解密密钥,就在我今天交还给法院的那支万宝龙钢笔的笔帽夹层里。”
全场哗然。
赵检察官脸色微变:“那支笔?你不是说……”
“我说过,它被我扔进了周屿家的马桶。”我微笑,“可马桶,是连通整栋楼化粪池的。而化粪池的检修口,就在七楼消防通道后面——张哲技术员,今早清洗工具箱时,顺手捞出来的,应该就是它。”
我顿了顿,目光扫过林砚,最后落回赵检察官脸上:
“赵检,您刚才说,我妨害司法秩序。可如果,真正妨害秩序的,是那些把‘秩序’本身,当成私人领地的人呢?”
听证室陷入死寂。只有空调低沉的嗡鸣,和窗外,不知何时又响起的、悠长尖锐的铝壶哨音。
我知道,游戏,才刚刚开始。
而逍遥法外的,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人。
是规则被折叠时,无人察觉的褶皱。
是证据被封装时,封条下未干的胶痕。
是当所有人低头书写供词时,唯一仰起头,看见穹顶裂缝的那个人。
我,沈砚,
既是原告,也是被告;
既是证人,也是罪证;
既是提请公诉的律师,
也是,那桩尚未命名的刑事案件里,
最后一个,
尚未被提交的——
污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