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大结局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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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春节,我们在周叔叔家过的。他的孩子也回来了,是我很好的发小。他叫周济,后来去法国留学。我们大概有十来年不见面了,因为他在那边生活和工作。他娶了个法国老婆。他能回来,周叔叔感到很高兴。又因为郑阿姨在他们家,所以也喊我们过去一起吃年夜饭。
那是一个大家庭,有很多的人,特别热闹。我们围坐一桌,嘘寒问暖,插科打诨,就像我和马成林、董帅、波波刚认识时候一样。
我和周济那么多年不见,已经少有共同话题,唯一的可拿来长篇大论的,就是我们的孩子。
没错,他有一对混血龙凤胎,看上去很招人喜欢。他们很懂礼貌,处处让着萱萱。
时间差不多了,我们该走了。
“那你们路上慢点!”
“好。”
我们和郑阿姨挥手告别,出了门,我就拉起赵爽的手开始一路狂奔。赵爽被我突然疯狂的举动吓了一跳,拼命叫喊着。
我问她说:“怎么了?你喊什么?”
“不知道。就是感觉很爽。哈哈……”
“喜欢吗?”
我在北京的黑夜里拉着一个漂亮的姑娘一路狂奔,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做。也许是因为我发自内心感谢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;或是我只是一时雅致,想给赵爽制造一点惊喜。
可无论因为什么,当我看到她脸上幸福的笑容时,我也就跟着一起幸福了。
我们来到一处河边,朝远方眺望,似乎有一个灯塔在那里忽明忽暗,为那些迷航的人指明方向。
突然微风骤起,赵爽的刘海被吹散了,我帮她去捋顺。然后,我们的手紧紧相扣,眼中都是对方最好的模样。她美丽的眼睛在四处躲闪,好像一只害羞的猫咪。
而我,只是发现眼前这个姑娘,我的老婆,孩子的妈妈,给了我无尽的幸福。我感谢她在这么多年里带给我的一切。我会倍加珍惜,也备感安慰。
那一刻,我终于领悟到波波和刘静曾经说的那句话。
不是我们不敢结婚,而是我们还没爱到不得不结婚的地步。当有一天,你爱一个人深入骨髓,你会发现,你一刻不能离开她,想立马就把她娶回家,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,与之相伴终生。
那天,我们在夜黑风高夜紧紧相拥在一起。我不停对她耳语,说着亲昵的话,甚至轻咬她的耳朵,呼出温热的气息到她耳根……她舒服的几乎要呻吟出来,可我们不能再继续了。
这脚急刹车踩在我爸妈和萱萱出现以后,他们刚从超市买东西回来。因为萱萱要吃零食,我爸妈就带她去买。我们在这条必经之路等他们回来。他们出现了,我们要一起回家了。
这是婚姻给我的一切。
我想把这些悄悄告诉你。
画面的最后,是我领着萱萱,和家人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。当画面定格在那一刻的时候,它就成为了一张照片,永远收藏在我书桌旁的镜框里。它在时刻提醒我,敬重婚姻,享受婚姻。
婚姻是自由的,它从来没有束缚过我们,是我们的心在束缚自己。
很多年以后,我竟然和孙美珍邂逅在成都街头,虽然她与当初我印象中的那个她已然判若两人,剪了齐耳短发,人瘦了很多,但依旧神采奕奕。
很难说,我是否又动心了,不可否认,见到她那一刻,我心情骤然变轻松了,家里那些琐事的阴霾随之抛诸脑后。
我欲上前搭讪,却发现她正与同行的两个异性朋友聊得火热,似乎没有注意到我吧。
我们就这么擦肩而过。
我犹豫中驻足,头脑里不停涌现出有关她的过往,那些曾经以为被掩埋的她的记忆,像是无意中触动了开关,此刻倾泄而出……
第一次见孙美珍,我对她没有太好的印象,总觉得她是那种浮夸的人。可这次相见,她带了一副宽边粉色的近视眼镜,这样就立刻有了一种类似学生的乖巧相。
马成林给她拉出我对面的位置。她向我微微一笑,轻盈的坐下。
不知道为什么,我和他们这样相对而坐,总感觉很别扭。
结果,我们刚开始就陷入了尴尬,因为彼此不了解,毫无共同话题可讲。我给马成林使了个眼色,然后起身,告知他们我要去一趟洗手间,希望我再回来的时候,他们已经找到打破沉默的话题了。
马成林见我走了,权当我给他们制造了私人空间,可我的确不是那个意思。
孙美珍说:“他是你朋友啊?”
“对。他叫刘子民。”
“他好像看上去不爱说话啊?”
“那是跟你不熟呢,等熟了以后,你会开始烦他的。”
“看不出来啊!”
“人不可貌相,就是说的他。你知道他业余是干什么的吗?”
“感觉……他文质彬彬的样子,像是做那种有艺术气息的事情吧?”
“你眼力不错啊!没错,他业余是个自由撰稿人。”
“有什么代表作吗?”
“有啊!你别看他老实巴交的样子,其实一肚子坏水。为此,他已经出了三本书了。”
“都是什么,有机会我买来看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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