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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6章 九九年的案底,你坐忘了?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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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庭内。

四十八台高清摄像机的红灯持续闪烁,所有镜头死死锁在原告代理人席上。

陆诚站起来,食指点在那份边缘发脆的泛黄影印件上。

他按住麦克风的底部开关道。

“审判长。”

“原告方申请将核心物证通过法庭全景设备,向全体诉讼参与人及全国直播平台出示。”

审判长林庆国目光沉稳。

右臂微抬,黑色木制法槌重重落下。

“准许。”

两名法警快步上前,接过陆诚手里的影印件,放入审判台下方的高精度扫描仪。

五秒钟后。

法庭正上方,那块占据半面墙壁的超清大屏幕闪亮。

一份纸质判决书的扫描件,被放大到两米多高,赫然呈现在所有人眼前。

纸张泛着陈旧的蜡黄色,不少地方带着水渍和虫蛀的破洞。

但上面黑体铅印的字迹,刀劈斧砍般清晰。

抬头最醒目的位置,盖着一枚颜色暗红的法院公章。

这东西亮出来,那种尘封已久的压迫感直接扑面而来。

陆诚把麦克风拉近一点,声音里透着冷硬。

“这是公安内网,历史档案。时间,1999年9月15日。”

“地点,粤西市人民法院。”

他翻开桌上的案卷副本。

“刑事判决书编号,粤西刑初字第412号。”

陆诚的语速特意放慢,每一个字都咬得极重。

“被告人,谢某莲。”

“犯拐卖儿童罪,涉及两名未满半岁的婴儿!”

“经法院审理查明,数额巨大,性质恶劣。”

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!”

他停顿了足足三秒。

整个法庭安静得只能听见中央空调换气的微弱风声。

陆诚深吸一口气,声音陡然拔高,顺着扩音器砸遍全场。

“缓刑五年!!”

这四个字一出来。

旁听席最前排的几个文字记者,手里的录音笔脱手掉落在地。

塑料外壳磕在大理石地砖上,发出清脆的响声。

所有人都惊住了。

缓刑期间再次作案,意味着她不仅是重犯,更是把国家法律踩在脚底摩擦的狂徒。

陆诚根本不给对方喘息的余地。

他目光如刀,直刺向被告席上那个还在装模作样抹眼泪的老女人。

“辩护人刚才长篇大论。”

“说你的当事人是个乡下拾荒婆子,大字不识一个,是个法盲。”

“说她只当是穷人家养活不起送人,自己只是为了糊口。”

陆诚单手撑着桌面。

“那这份判决书算什么?!”

“1999年因为拐卖两个婴儿被判刑入狱!”

“2005年,正是你的五年缓刑期内!”

“你跑到粤东,换了名字叫李阿花,对外化名梅姨!”

“你重操旧业,伙同张维平,连续拐卖九名男童!”

他一把抓起桌上的五万元汇款底根影印件,在半空中抖得哗哗作响。

“这是一个无知村妇能干出来的事?”

“你这叫为了几百块钱跑腿糊口?”

“这是一个具备极强反侦察能力,熟悉警方办案流程,甚至知道利用假身份躲避追踪的职业惯犯!”

“这是一个在缓刑期内顶风作案的极恶之徒!”

这番话带着毁灭性的压迫感。

直接把谢某莲那层弱势老太的人皮,撕得粉碎。

被告席侧方。

谢某莲的指定辩护律师,那个三十出头的年轻男人。

刚才他念辩护词的时候,还挺直了腰板。

此刻。

他整个人僵在椅子上,两只眼睛死死盯着大屏幕上的那份判决书。

那枚鲜红的公章,刺得他眼底生疼。

脸上的血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得一干二净,变成了死灰色。

他咽了一大口唾沫,喉结艰难地上下滚动。

缓刑期内作案!

还是同类型的重罪!

这在刑法上,不仅要撤销缓刑,数罪并罚,更是从重处罚的最恶劣情节。

所有的从轻辩护,在这种铁证面前,都成了一个荒诞的笑话。

审判长林庆国面色铁青,目光扫向辩护席。

“辩护人。”

“针对原告方出示的历史判决档案,你方是否需要进行质证?”

年轻律师身体猛地哆嗦了一下。

他慢慢站起身,动作显得极其局促。

“审判长……”

他的声音发涩。

“辩护人……放弃质证。”

“对原告方出示的全部证据,无异议。”

说完这句话,他浑身力气被抽干,瘫坐回椅子上。

顺手把面前几页写满减刑理由的草稿纸,揉成一团,死死塞进公文包最深处。

他干脆低头看着自己的皮鞋尖,闭紧嘴巴。

原告代理人席上。

陆诚往前走了一步,身体几乎贴住木制护栏。

他盯着谢某莲的脸。

“两万五千块!”

“这就是你那九个孩子,每个人的平均卖价!”

他伸出手,指着旁听席后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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