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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9章 你那公章,连年代都搞不对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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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天后。

魔都,滨江路某高档私人会所。

三楼贵宾包厢门窗紧闭,窗帘拉得严严实实。

陈锋坐在紫檀木主位上。

金丝眼镜摘下来搁在桌面,露出一双精于算计的细长眼。

对面坐着孙富贵的大哥孙富强和堂弟孙富林。

两个人西装革履,但鬓角的汗渍暴露了焦灼。

“陈律,我弟那边到底能不能保?”

孙富强搓着手,声音抻得发紧。

陈锋不急着接话,端起红酒杯晃了两圈,抿了一口。

右手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,摆在桌面正中央。

标题:《孤儿过继协议》。

落款日期:2005年4月10日。

A4纸。一枚鲜红的圆形公章。

“看看。”

孙富强拿起来翻了两页,手指停在公章上。

“这……是真的?”

陈锋从雪茄盒里挑出一根,镀金剪刀咬断烟帽,火柴蹭亮,烟雾从鼻腔渗出来。

“你还当真了?当然不是真的!”

“但它会变成真的。”

“当年的老村支书刘德厚,还有中间的介绍人赵五。”

“两个人我都见过了,一人一百万。”

“他们会出庭作证。”

“2005年这个过继手续是在村委会办的。”

“你弟弟是和法收养,压根不知道孩子来路。”

孙富林瞪着眼:“万一警方查出来是假的呢?”

陈锋弹了弹雪茄灰。

“查出来又怎样?”

他把雪茄夹在指间,指向那份协议。

“就算这份过继协议被推翻。”

“我还有第二道防线。”

他压低声音,语速变快。

“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。”

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,按2005年的旧刑法,最高刑期三年!”

三根手指在两人面前竖起来。

“刑法第八十七条。”

“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五年不再追诉。”

“2005年到现在,整整二十年。”

“追诉时效早就过了!”

“法院要是敢判,那就是枉法裁判。”

“我直接上诉到最高院。”

孙富强听完,整个人往椅背上瘫了一截,长出一口气。

“陈律,这能行?”

“行不行的,你看我就行。”

陈锋翘起二郎腿,叼着雪茄吐了个烟圈。

“我倒要看看那个陆诚,怎么跟时效条款掰手腕。”

……

同一时间。

魔都,某直播平台。

罗大翔的直播间在线人数突破三千万。

老爷子坐在书桌后面,黑框眼镜推到额头上,桌面摊着一本翻到第八十七条的《刑法》教材。

他的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。

“各位观众。”

“今天必须给大家讲一个非常残酷的法律现实。”

他指着条款,一字一顿。

“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。法定最高刑,三年。”

“按照追诉时效的规定……”

“二十年前的犯罪行为……”

“从法律层面上讲,确实已经超过了追诉期限。”

弹幕炸了。

“什么???买孩子最高才判三年???”

“这法律是保护犯罪分子的吧!”

“二十年跑掉了?那申刚找了二十年有啥用!”

“求求了不能让人贩子跑了啊!”

罗大翔摘下眼镜,揉了揉发红的眼眶。

“我知道大家愤怒。”

“我也愤怒。”

“但法律就是法律……除非……”

他顿住。嘴唇抖了两下,叹气。

“除非检方能找到更重的罪名。”

“突破这个时效限制。”

“否则……”

话说不下去了。

直播间里弹幕疯滚,全是绝望。

数以千万的网民守在屏幕前,胸口堵着石头,喘不上气。

……

正诚律所。十八楼。

陆诚坐在办公桌后。

桌面摊着一份检方通过阅卷程序传真过来的《过继协议》复印件。

A4纸,红色公章,落款2005年。

他盯着公章看了五秒。

嘴角歪了一下。不是笑。是猎手发现破绽时的本能反应。

闭眼。

脑海深处,系统面板弹出。

【叮!启动主动技能:证据之眼】

【消耗正义值:5,000点】

【剩余正义值:1,577,000点】

【检索目标:过继协议公章真伪鉴定】

【检索中……】

视网膜界面切换。

那枚红色公章被系统极致放大,印泥化学成分、字体笔画结构、纸张纤维年份,全部以数据流高速运转。

三秒。

系统高亮标注,弹出金色提示。

【核心破绽锁定!】

【公章刻字:“XX村村民委员会”】

【历史沿革比对:2005年,该行政区划尚未完成撤队改委。当年官方称谓应为“XX大队”。“村民委员会”于2008年行政改革后才正式启用】

【结论:该公章系2008年之后伪造!与落款时间2005年产生不可调和的时间悖论】

【证据文件已发送至办公电脑桌面】

陆诚睁开眼。

从桌上抽出红色记号笔,在复印件的“村民委员会”五个字上狠狠画了个圈。

2005年的章。盖的是2008年以后才有的字。

造假连功课都不做。

他把这张纸装进透明物证袋,封口。扔进公文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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