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43章 作为犯罪还是不作为犯罪?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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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题干给出的背景是什么?
“凌晨3点”、“高速公路”。
这是一个几乎没有其他社会车辆和行人的时间与空间。
在这种环境下,张三的超速行为,其对公共安全的现实威胁性,被降到了最低。
在没有其他车辆、没有造成危险后果、没有在城市道路等复杂路况的情况下,单纯的深夜高速超速,很难被认定为情节恶劣,从而上升到刑事犯罪的层面。
这道题,考的根本不是罪名辨析,而是出罪的思维!
是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那道模糊又关键的界线!
张三的行为,毫无疑问是违法,但不构成犯罪。
小红的死,是意外事件。
所以,正确答案,依旧是D,不构成犯罪!
如果题目给的环境是早高峰或者晚高峰的城市快速路,那么A选项则为正确!
可惜啊,可惜啊!
张凯默默地为这帮学弟学妹们祈祷了一秒钟。
希望张伟老师捞人时,能把平时分打高一点吧。
……
感觉到那道令人窒息的目光终于从自己背后移开,李明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,紧绷的后背肌肉都舒缓了些许。
没有哪个学生,喜欢考试时被监考老师像审视犯人一样盯着。
他甩甩头,抛开杂念,目光投向了下一题。
“6、张三是一名临终关怀护工,他照料的病人李四身患绝症、痛苦不堪,反复哀求张三帮他了结。某日,张三于心不忍,在李四的床头柜上放了一瓶无标签的剧毒农药和一杯水,然后离开病房。当晚,李四自行服毒身亡。张三的行为最有可能构成:”
“A、故意杀人罪(作为)”
“B、故意杀人罪(不作为)”
“C、过失致人死亡罪”
“D、不构成犯罪”
嘶!
李明感觉自己的大脑皮层都在抽搐。
这一题的迷惑性太强了。
如果题干只是“张三于心不忍,在李四的床头柜上放了一瓶无标签的剧毒农药”,那么答案就是故意杀人罪(作为),没有任何争议。
这是最基础的“提供工具型”帮助自杀,属于故意杀人的间接正犯。
可张老师偏偏多加了一个设定“和一杯水”。
一杯毒药,一杯清水。
这个细节,就像一个魔鬼的诱饵,疯狂撩拨着考生的思维,试图将他们引向“被害人有自由选择,可以不喝毒药,因此被告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中断”的歧途。
李明死死地盯着这两个杯子,大脑在两种法理学说之间疯狂摇摆。
是“作为”,还是“不作为”?是“杀人”,还是“不构成犯罪”?
张三的行为,是创造了一个致命的危险。
虽然李四有选择喝或不喝的自由,甚至有选择喝哪一杯的自由,但这种自由是建立在张三所创造的危险场景之下的。
没有张三送来的毒药,李四根本没有“服毒自杀”这个选项!
张三的行为,毫无疑问是导致李四死亡的最直接、最关键的原因!
所以,这本质上依然是“作为”型的故意杀人!
那杯清水,只是一个用来混淆视听的烟幕弹!
李明的手心渗出了汗,他犹豫再三,最终在答题卡的第六题上,重重地填下了字母“A”。
但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。
这只是他根据现有知识做出的最可能的推断,天知道张老师的脑回路会拐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。